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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的权利与责任——一个实证的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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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权(social rights)对于当代公民身份(citizenship)的讨论具有相当的重要性。然而,20世纪末期以来,西方社会福利思潮也已转变,开始重视公民的责任;再加上欧美国家为了控制政府支出,减少社会福利的提供,也开始强调人民自己要负起一些社会福利的责任。因此本文将以社会权为重点,探究人们如何看待此权利以及所要负担的责任;此外,理想中所应享有的权利与所应负起的责任,有可能与实际的情况有所差别,因此本文也试图了解人们如何看待社会福利权利与责任的实践程度。本文所欲分析的研究问题包括:①民众认为理想上应有的社会福利权有哪些?该权利落实的程度如何?②民众认为理想上应有的社会福利责任有哪些?该责任落实的程度如何?③社会福利的权利与责任是否是对等的?或是权利重于责任?责任重于权利?④不同人口变项在社会福利权利与责任的看法上有无差异?

社会福利的权利包括下列六项:每个人都应该有工作权、九年的基础教育、基本生活保障、有权要求政府协助照顾子女、有权要求政府协助照顾老年父母、有权要求政府妥善运用税款。社会福利的责任包括下列六项:每个有能力的人都应该去工作、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父母有责任让孩子接受九年的基础教育、父母应该照顾子女、成年子女应照顾老年父母、纳税。问卷调查的工作采用电话访问法,有效样本数为1666人。

研究的重要发现如下:①民众社会权的观念(也就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权利)是存在的。然而,权利尚未落实的部分则与现行社会福利制度有关。②民众不会因为要求享受权利而忽略了应负担的责任。民众对于就业与经济安全的议题还是认为许多人未尽到自我的责任,也认为对于老人的家庭照顾责任较为忽略。③权利与责任是否对等的议题,一方面要根据社会权的类别来判断,另一方面也要依据理想面或实际面来讨论。④不同社会经济地位、性别对于社会权利与责任落实会有影响。最后,若就整体的权利态度来观察,出现“权利缺乏”现象超过“责任缺乏”现象,因此,面对福利先进国家采取有条件的社会福利权的同时,台湾社会也需要谨慎思索社会中既存在且已被认可的个人与家庭责任价值,避免使之成为未来社会权发展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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