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72年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以来,国家公园的思想和理想逐渐为世界所接受。加拿大1885年建立了落基山国家公园,新西兰1887年建立了汤加里罗国家公园,瑞典、刚果和南非等国也先后建立了国家公园。二战以后,许多国家相继建立了国家公园。目前,共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近万个国家公园和类似保护区。国家公园已经成为保护区体系中一种较高阶段的保护区类型,在保护自然系统和自然资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建立国家公园是保护自然和自然资源的良好途径,促进了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和保护,是一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实现双赢的先进管理模式。国家公园的建设是一个漫长而持续的过程,中国要在较短时期内完善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必须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国外国家公园战略实施比较成功的国家包括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本研究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例,重点梳理三国在国家公园的内涵与分类、数量及分布形态、法律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准入标准、规划设计、资金管理等方面形成的经验。
吴大华: 男,1963 年生,侗族,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贵州省大数据政策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二级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云南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 “万人计划” 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 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核心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犯罪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循环经济、大数据。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以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先后出版 《中国少数民族犯罪与对策研究》《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个人专著13 部,合著《法治中国视野下的政法工作研究》《侗族习惯法研究》 等35部,主编23 部;发表法学论(译)文30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中宣部马工程重点课题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 “贵州省牢牢守住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中国共产党民族法制思想研究” 等国家级科研课题6项;“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及其现代转型研究” 等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
潘家华: 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UN可持续发展报告(GSDR2023)独立专家组成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减缓卷,2021)主笔。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UNDP高级项目官员、IPCC高级经济学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可持续城市化、能源与气候政策、生态文明新范式经济学等。发表论文350余篇(章),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华(宝钢)环境(学术)奖等重要学术奖项2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