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略)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
电子政务,中国,2015,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