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公民社会应当是以国际NGO等为组织载体,基于千年发展目标所形成的跨国/地区行动。在此语境之下,境外在华NGO作出了贡献的同时,遇到不少障碍;在给政府工作拾遗补缺的同时,也给主权国家的治理带来挑战和风险。而对于中国本土NGO来说,我们需要借助于其海外服务展开公共外交,从而提升中国国家形象,但其活动仅处于萌芽状态。外事无小事,研究制定对内对外专门的、系统的管理服务办法亟须提上议事日程。
NGO,慈善监管,慈善组织
韩俊魁: 韩俊魁,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