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的立论问题,亦可称之为人权的正当性问题,是所有人权问题的理论基础。人权的不同立论,将导致不同人权理论形态的存在。与古典人权理论以普遍的人性论作为立论依据的理论形态不同,当代中国人权研究者基本上是从现实主义的视角进行立论,并显示出挑战西方传统主导理论的勇气。但在这种现实主义路径指引下,学界对于人权的立论并没达成一致,相反五花八门、种类繁多的观点不断产生。笔者认为,这些立论观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立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用这些观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立论却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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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佑武: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研究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教授、副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法学会人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与教育》主编,《人权》杂志编委,《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人权研究”专栏主持人。主要研究方向为人权基础理论、人权法学和人权教育。出版学术专著4部,主编、副主编学术著作10余部,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等课题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