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的本原是人权的正当性所在,既是人权得以证成的基石,又是人权理想与信仰的依归,是为人权立心的基本理论问题。在此问题上李步云先生旗帜鲜明地高举人性论大旗,并以此为内核构建起了人权本原人性论的理论框架。
陈佑武: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研究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教授、副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法学会人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与教育》主编,《人权》杂志编委,《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人权研究”专栏主持人。主要研究方向为人权基础理论、人权法学和人权教育。出版学术专著4部,主编、副主编学术著作10余部,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等课题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