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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社会学研究的功能主义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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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类学的相关理论之中,涂尔干、马林诺夫斯基与拉德克里夫-布朗等早期理论家皆已发展有功能主义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的若干主要原则,如社会主要通过生物学模型或“有机体”类比来描述;所有组成部分共同起作用以维持整体的平衡;宗教被理解为将社会结合在一起的黏合剂;它提供了社会团结的基础等。

宗教社会学理论之中,功能学派是影响最大、成果最丰的一派。失去功能就意味着死亡——这是该学派的著名箴言。功能学派认为,偶然性、脆弱和匮乏是人类生存状况的三大固有特征,克服这三者乃是人类生活的基本社会需要,而宗教恰恰具有在心理和精神上满足人类这一基本需要的功能。宗教不但可以在变幻无常的生活环境中给人以心理的支撑和精神上的安慰,使之归附到现行社会的目标上,为之提供认同因素,而且还可以通过维护社会控制、强化现行社会价值观和目标、提供克服罪恶感和异化的手段等,来加强社会的团结与稳定(奥戴、阿维德,1990:1)。虽然功能主义的宗教社会学研究具有不同变体,但其主要的理论脉络来自涂尔干及帕森斯后来所综合涂尔干与韦伯等的理论观点。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功能主义的理论视角与研究方法在宗教社会学中占统治地位。作为一般理论方法的功能主义根据诸如宗教等社会制度所满足的需要来解释这些制度。虽然功能主义理论视角赋予宗教,以及宗教社会学以无与伦比的重要性,但很快就有一些学者发现现代社会中的宗教并不是以这种方式发挥功能的,功能主义的宗教社会学研究因此而遭到大量批评,同时也发展出了其他一些修正性的理论。当代中国宗教社会学研究也深受功能主义理论的影响,甚至与功能主义理论的特征一样出现了某种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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