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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社会损失与社区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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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地震已经过去九年,在这九年里,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绿耕)社会工作者参与了汶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工作与研究。汶川地震后,笔者又先后参与了四川雅安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广东茂名泥石流、云南鲁甸地震等灾害的救援和重建工作,特别关注社工介入灾后救援和社区重建方面的研究,并对中国式救灾模式有深刻的体会和反思。

灾害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既有物质损失,也有社会损失。但是,人们更容易关注到的是物质损失,比如地震造成的天崩地裂、房屋倒塌、断水断电断路等,而对非物质的社会损失,诸如家破人亡的精神痛苦、生计归零的紧张绝望、亲友离散的孤独寂寞、看不到希望的焦虑担忧、干群关系的对立紧张等情况,关注不够,甚至是忽视。从汶川地震后九年的实践结果看,凭借中国式救灾模式对灾区民众物质损失的补救非常迅速有效,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在关乎灾后民众生计、社会关系、心理慰藉、文化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等方面的社会损失的补救方面,则进展甚微,甚至还有可能造成社会损失的加深。因此,我们需要在对中国式救灾模式反思的基础上,探索社工介入灾后救援和重建的理念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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