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阐明构成民族认同的国家原则。民族国家的社会机构通过确保社会经验转移的某些规则、规范、指示和价值观行使职责,是国家控制和管理的机构和组织,正是它们的活动使国家能够在其主客观特征的多样性中统一和再生。民族认同的标准本身并不存在,而是国家机构的目的性活动对其作用和制度化的结果。
社会发展,丝路,治理创新
O.M. 希伦科: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