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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建设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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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有一则新闻报道,即法国政府推出老年人的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至65岁的方案时,人们罢工、游行、示威,反对政府的方案。然而,中国的老人正翘首盼望着将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至65岁。从表面现象看,两国老人的心理状态、思维方式的差异是如此之大,使人难以理解。其实,两国老人所要表达的目的是一致的,即都是为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之所以出现这样大的表象上的差别,就因为两国政府对退休老人所采取的不同社会福利保障所致。法国老人退休后的社会福利保障待遇高,故老年人希望早早过上怡然自得的晚年生活;而从法国政府方面而言,希望减轻老年人养老福利基金的支出,同时还能更多地、更长期地利用人力资源。而在中国现时期,老年人一退休,由于在社会福利保障方面存在着诸多的缺失,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大不同于退休之前。这些问题大多是近30年来实施改革政策不够到位所遗留下来的,因此,多数老人都愿意在身体健康状况还可以的情况下晚退休几年。于是出现了中国老人同法国老人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而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既要看到世界老龄化所存在的问题,也要看到别的国家里老年人得到政府、社会帮助的经验,更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用我们自己的方式来解决我国的老龄问题,来制定保障我国老年人权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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