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是我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西侧,呼伦贝尔大草原东南部。自治旗以鄂温克族为主体,由蒙古、汉、达斡尔等24个民族组成,总人口14.42万人,土地总面积19111平方公里,辖4个镇、1个民族乡和2个苏木。有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辉河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区和红花尔基樟子松自然保护区。自治旗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民族体育模范先进集体、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单位、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先进单位、全国中蒙医先进县、中国旅游强县等荣誉称号、全国歌舞艺术之乡。在第九届全国县域经济与科学发展评价中,列中国西部百强县第6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