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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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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位于银川平原北部,西依贺兰山,东临黄河,东、西、北分别与内蒙古相毗邻,南距首府银川60公里,总面积2086.13平方公里,总人口29.5万人,其中回族人口9.7万人。现辖7镇6乡,141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1.18万人。于清雍正二年(1724年)正式建县,至今已有286年的历史。

近年来,平罗县牢固树立“产业第一、项目推动、调整转型”的发展理念,按照“一城两翼”战略布局,大力实施工业强县、项目推动、调整转型、开放合作、改善民生五大战略,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2009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4.9亿元,同比增长13%;县级财政收入6.43亿元,同比增长29.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196元和5431元,同比分别增长7.2%和8.5%。在全国第九届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评价中,居西部874个县的第78位,并被评为全国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创新范例。

工业经济持续增长。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把完善产业体系、打造产业集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主攻煤基炭材、精细化工、特种合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光伏材料、农产品加工七大产业,优化平罗工业园、石嘴山生态经济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煤炭集中区等产业发展平台,初步形成了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相结合,规模与效益相统一的工业经济体系。2009年全县工业企业达到8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11家,完成工业总产值110.4亿元,工业经济对全县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以清真羊肉、瓜菜、制种、生态水产、枸杞五大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快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培育中粮、雨润、汇源、登海、野娇娇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009年全县完成农业总产值19.2亿元,增长了0.36倍,粮食总产量达35.5万吨,位居宁夏第一,连续七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率先开展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村队企业化、农村信息化、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农村金融改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成绩突出,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创新示范县。

城市建设扎实推进。以打造沿黄城市带重要节点为目标,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坚持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并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城市品位,打响“置业金岸、宜居平罗”品牌。县城新区累计完成投资13.2亿元,城市面积由6.9平方公里扩大到13.4平方公里,新区行政中心办公楼、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平中新校区、职业教育中心、体育健身中心、文化中心等公益设施相继投入运行;实施了城市生态植物园和道路绿化工程,城市人均绿地面积10.6平方米,现代化园林城市和基础服务设施功能日臻完善,城市形象明显提升。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施改造农村贫困户和残疾人危房3331户,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10.74万平方米,全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30.8平方米、29.37平方米,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工程”,全面落实促进创业就业优惠政策,以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巩固提高“两基”和教育强县创建成果,实施农村初中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等工程,推进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宁夏率先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7%和96.2%,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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