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被公认为近代政治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他同其他近代政治哲学家一样,把自然法作为论证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思想武器。自然法作为与人定法相对应的法则体系,属于价值法的范畴,是人定诸法的思想根基和价值归宿。洛克以自然法为基础论证了政府的产生和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意识形态的合理性,因此,探讨洛克自然法是深入研究其政府论的前提,本文试图在文本解读的基础上,探讨梳理洛克《政府论》下篇中的自然法思想。
中国共产党,党校,福建省,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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