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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之际客家先民与畲族先民关系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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畲族先民与客家先民的关系,在唐至北宋时期,有斗争,有合作,而斗争还是比较主要的。两宋之际,特别是南宋之后出现了新的格局,时人刘克庄的《漳州谕畲》透露了此中消息。过去论者引此文,节略过甚,忽略了其中很多信息,现将原文详录于下,以资分析:

自国家定鼎吴会,而闽号近里,漳尤闽之近里,民淳而事简,乐土也。然炎绍以来,常驻军于是,岂非以其壤接溪峒,茆苇极目,林菁深阻,省民、山越,往往错居,先朝思患预防之意远矣。凡溪峒种类不一:曰蛮、曰猺、曰黎、曰蜑,在漳者曰畲。西畲隶龙溪,犹是龙溪人也。南畲隶漳浦,其地西通潮、梅,北通汀、赣,奸人亡命之所窟穴。畲长技止于机毒矣,汀、赣贼入畲者1917107,教以短兵接战,故南畲之祸尤烈。二畲皆刀耕火耘,崖栖谷汲,如猱升鼠伏,有国者以不治治之。畲民不悦(役),畲田不税,其来久矣。厥后贵家辟产,稍侵其疆;豪干诛货,稍笼其利;官吏又征求土物——蜜蜡、虎革、猿皮之类。畲人不堪,愬于郡,弗省,遂怙众据险,剽略省地。壬戌(即理宗景定三年,1262)腊也,前牧恩泽侯有以激其始,无以淑其后;明年秋解去,二倅迭摄郡,寇益深,距城仅二十里,郡岌岌甚矣。帅调诸寨卒及左翼军统领陈鉴、泉州左翼军正将谢和,各以所部兵会合剿捕,仅得二捷。寇暂退,然出没自若,至数百里无行人。事闻朝家,调守,而著作郎兼左曹郎官卓侯首膺妙选。诏下,或曰:侯擢科甲有雅望,宰岩邑有去思,责之排难解纷,可乎?侯慨然曰:君命焉所避之!至则枵然一城,红巾满野。久戍不解,智勇俱困。侯榜山前曰:畲民亦吾民也。前事勿问,许其自新。其中有知书及土人陷畲者,如能挺身来归,当为区处,俾安土著;或畲长能帅众归顺,亦补常资。如或不悛,当调大军,尽鉏巢穴乃止。命陈鉴入畲招谕。令下五日,畲长李德纳款。德最反复杰黠者。于是西九畲酋长相继受招。西定,乃并力于南,命统制官彭之才剿捕,龙岩主簿龚镗说谕,且捕且招。彭三捷,龚挺身深入。又选进士张杰、卓度、张椿叟、刘□等与俱。南畲三十余所,酋长各籍户口三十余家,愿为版籍民。二畲既定,漳民始知有土之乐。余读诸畲款状,有自称盘护孙者。彼曷尝读范史,知其鼻祖之为盘护者?殆受教于华人耳。此亦溪峒禁防懈而然欤。……夫致盗必有由。余前所谓贵豪辟产诛货、官吏征求土物是也。侯语余曰:每祸事必有所激,非其本心。呜呼!反本之论,固余之所服欤!1917113

从这则记载中,我们最少可以获得如下信息:

(1)这时赣闽粤边的土著和先期迁入的武陵蛮已有了较多的融合,汉人统名之曰“溪峒种类”,但由于各自渊源不同,所以彼此还有较大区别,因而又有“蛮”、“猺”、“畲”等具体名称。

(2)这时出现了被侮称为“汀赣贼”的特殊群体。“汀赣贼”与畲民关系密切,把“短兵接战”的特殊军事技术教给畲民,说明这两个族群在反抗封建政权压迫的斗争中互相呼应、互相配合。从这些特征来看,“汀赣贼”已是客家人的先驱,只不过这时“客家人”的名称大概还没有出现,或还没有被普遍采用罢了。

(3)盘瓠信仰或盘瓠图腾崇拜作为畲族最根本的文化特征,这时已经突现出来,并成为畲民自我识别及汉人识别畲族的重要标志。这就是文中所谓“诸畲款状,有自称盘护孙者”。刘克庄认为,范晔《后汉书》记载的以盘瓠为图腾的武陵蛮就是这部分“自称盘护孙者”畲民的祖先,换句话说,刘克庄已经认识到这部分畲民是从五溪地区迁移来的盘瓠蛮的后裔。但既然诸畲中只有一部分人“自称盘护孙者”,表明另有一部分畲民不是盘护子孙,也就是说畲族包含了并非来自盘瓠蛮的闽越土著成分。这是畲族族源多元化的一个重要证据。有意思的是,刘克庄还认为,诸畲中“自称盘护孙者”虽然是来自五溪地区的盘瓠蛮的后裔,但他们没有文化,没有读过《后汉书》的有关记载,不可能清楚地了解本族的源流,他们之所以能够自称盘护子孙,乃因“受教于华人”。我们不同意刘克庄的这点认识,但从他这一说法,却使我们看到,宋代已有许多华人——主要应指熟读书史的士大夫——持畲族源于盘瓠蛮的观点。

(4)畲民与客家人联合进行对抗封建政权的斗争,一方面是两个族群有了此前长期接触和交流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南宋时期新的形势所促成的。按刘克庄的话说,就是南宋政权以临安(今杭州)为首都,赣闽粤边由偏远之地一跃而为接近政权核心的“近里”,受到的控制大大加强了,而南宋封建政权更加腐败,更加漫无限制地向畲民搜刮兵丁财赋,汉族的权贵之家又百般向畲民侵夺,因而激起了畲民的变乱。

宋廷的腐败,表现在政治、经济、军事各个方面。就军事上来说,史载:“咸平以后,承平既久,武备渐宽。仁宗之世,西兵招刺太多,将骄士惰,徒耗国用,忧世之士屡以为言,竟莫之改。”1917128于是正兵败坏不堪用,遇事多依赖乡兵和临时的招募。在江西、福建、广东,则有所谓“枪手”、“枪杖手”和“峒丁”,大多是从赣闽粤边强制征发或招募来的。

史载:“广南东路枪手 嘉祐六年(1061),广、惠、梅、潮、循五洲以户籍置……治平元年(1064),诏所在遣官按阅,一月罢,有阙即招补,不足,选本乡有武技者充。”这是广东特别是粤东的情况,强制的性质很明显。

福建、江西的情况也差不多,史载:“福建路枪杖手 元丰元年(1078),转运使蹇周辅言:‘廖恩为盗,以枪杖手捕杀,乃有冒枪杖手之名,乘贼势惊扰村落,患有甚于廖恩者。’诏犯者特加刺配。周辅请额定枪杖手人数,岁集阅之。下其章兵部。兵部请按保甲法编排……”元祐元年(1086)御史上官均言:“福建路往年因寇盗招募枪手,多至数百人,少不下一二百人。每岁监司亲至按试犒赏,比至阅视,其老弱不闲武技者十七八……靖康元年(1126)臣僚言:‘天下步兵之精,无如福建路枪杖手,出入轻捷,驭得其术,一可当十。乞选官前去招募。’从之。”

又载:“江南西路枪杖手 熙宁七年(1074),诏籍虔汀漳三州乡丁、枪手等,以制置盗贼司言三州壤界岭外,民喜贩盐且为盗,非土人不能制故也。元丰元年,诏虔州枪杖手千五百三十六人,抚州、建昌军乡丁、关军、枪杖手各千七百七十八人为定额。”1917136

强召枪杖手和峒丁之弊,虽早已暴露,在一些臣僚的建议下也做了某些改革,但到南宋,还是变本加厉地推行强召枪杖手和峒丁之制。史载:“枪杖手 建炎二年,令福建招五千人。”“峒丁 建炎三年,命江西、福建诸处总领官籍定枪杖手、峒丁人数,以备调遣。”1917152这里只提到江西、福建,实际上广东、荆湖诸处的情况也一样,有宋高宗的诏书为证:“(建炎)三年七月乙巳,诏江西、闽、广、荆湖诸路团教峒丁、枪杖手。”1917157

宋廷在强征蛮汉人民为兵的同时,也加紧了对蛮汉人民的经济搜刮。早在北宋时,一些将官处理粤北韶、连等州受招安的徭人,就采取了“约贼出峒,授田为民”的措施。1917165所谓“授田为民”,就是把随山散处,转徙不定的“徭人”束缚在土地上,让他们像一般编户百姓一样纳赋税。

另一苛虐百姓的制度是榷盐制,就是强迫某一区域的百姓一定要按官价购买某地出产的食盐。如闽西与潮州有汀江和韩江相连,通过水道运潮州出产的“潮盐”近便而价廉,官府却规定闽西百姓非要食用“福盐”或“漳盐”不可,运“福盐”或“漳盐”主要靠陆路搬运,路远费力,质劣价昂,官府从中渔利,老百姓却增加了很大的负担。

官府一系列残民苛政理所当然地激起蛮汉人民的反抗浪朝。南宋之后“溪峒种类”和“汀赣贼人”如火如荼、此起彼伏的造反事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兹以高宗一朝为时间断限,赣闽粤湘四省交界区域为空间范围,仅就《宋史·高宗本纪》所载,大略了解一下当时蛮汉人民反抗斗争的概貌:

绍兴元年二月,“宜章县民李冬至二作乱,犯英、连、韶、郴诸州。”

绍兴元年六月,“南安贼吴忠、宋破坛、刘洞天作乱。庚寅,江西提刑司遣官讨之,破坛、洞天皆伏诛,忠遁去。……二年八月,江西统制傅枢讨平南雄贼吴忠、邓庆、刘军一等。”

绍兴元年秋七月,“壬寅,虔州贼陈顒作乱,命趣捕之……二年夏四月甲子,陈顒围循州,焚龙州县,命江西安抚司遣将捕之。……十一月辛,陈顒陷汀州武平县,犯梅、循二州。……三年春正月癸亥,陈顒围潮州不下,引兵趣江西。”

绍兴二年十二月,“虔贼谢达犯惠州。”

绍兴十年十一月,“宜章峒民骆科叛,犯桂阳、郴、道、连、贺诸州,命发大兵讨之。……十一年四月丙申,以广西经略使胡舜陟节制广东、湖南兵,趣讨骆科。……十二年二月辛卯,蠲广南东、西路骆科残扰州县今年租。”1917167

对于以上所录资料,首先要明确有关的地理概念。这时的郴州和桂阳军,大致相当于隋代的桂阳郡、唐代的郴州,与道州、连州都是武陵蛮、长沙蛮等溪峒蛮夷的主要聚居区,但道、连二州是武陵蛮南迁逾岭至广东、广西的必经之地,而郴州和桂阳军则是武陵蛮南迁折而东向至江西、福建的必经之地。资料中涉及赣闽粤的部分有江西的虔州、南安军,福建的汀州,广东的梅、循、潮、惠、韶、南雄、连、贺、英等州,这一地域,拿今天的地理概念来说,包括了赣南、闽西、粤东和粤北,就是人们说的客家大本营地区。弄清了这样的背景,我们对上述资料就会产生如下深刻的印象:一是此时蛮汉人民造反活动如此频繁,固然与此时的阶级矛盾尖锐有关,可能也与这一时期这一地区的民族和族群关系复杂有关;二是这些造反事件反复发生在畲族先民和客家先民的主要活动区域,对于日后畲族和客家的形成一定有深远的影响。有的史志直称其中的一些事件为“汀、虔、潮、惠山寇为乱”,1917169“山寇”一词既适用于畲族先民,也适用于客家先民,正是对我们这一推断的印证。

高宗之后赣闽粤边的蛮汉人民反抗斗争,仍然保持着不断高涨的态势,波澜壮阔地进行着。下面我们择其比较重大而典型的事件略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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