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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民族团结的理论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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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宗教信仰转化为实际行动,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宗教与文化衔接,与社会嵌构,与生活关联,形成与特定民族密切关联的整体制度,并逐步从精神文化领域突破,进入社会领域沟通整合人际关系。宗教是整合人群的重要推动力,因为面对自然与社会的压迫,人们可以在特定宗教信仰背景中形成集体合力以对抗和化解风险,将之确定一套技术手段和文化系统,将人群凝聚为共同体。宗教形成的固定生活方式,在时空循环之中型塑个体成员的文化习惯,从心理和行动各层面,推动民族团结并使之在现实社会中呈现。宗教对信教群众的团结与整合,对不信教群众也能形成一种压力。不信教群众需要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二者才能和谐相处,这在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云南表现尤为突出。

学术界关于云南宗教民族关系的表述通常是“多民族多宗教和谐共处”,而本书思考的出发点是“多宗教多民族和谐共处”。从严格的学术意义分析,宗教在先还是民族在先,决定了哪个是自变量,哪个是因变量。本书将宗教作为自变量,分析宗教和谐促进民族团结的条件、机制、路径等问题。多元宗教是多元民族的重要文化情境,不同宗教信仰背景和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进行交往的前提条件往往是尊重对方的宗教信仰,在随之而来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日常生活互动中,逐渐形成恰切的沟通模式。本章主要对民族、宗教,以及民族团结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分析民族团结的具体表现、关系类型及其社会功能,确定衡量民族团结程度的主要指标,进而探讨宗教促进民族团结的动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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