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风险治理是实践性最强的社会活动。在国家和政府对有关公共风险治理认识上产生突破、公共风险治理理念和模式变革的大背景下,有关政府和保险之间治理客体指向上的一致性和治理对象的差异性认识,有关保险商业化治理留白空间的客观性、保险治理制度的滞后性和创新性不足的认识,为实践中推进保险创新协同公共风险治理、推进公共风险治理创新运用保险工具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社会学角度看,创新是指人们为了发展的需要,运用已知的信息,不断突破常规,发现或产生某种新颖、独特的有社会价值或个人价值的新事物、新思想的活动。
保险管理,研究报告,浙江
王海明: 1974年生,江西遂川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副研究员,2013年入选浙江省第二期“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研究方向为风险、信息与法律规制。在《环球法律评论》《保险研究》《浙江学刊》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多篇论文为《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红旗文摘》等期刊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