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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的发展历程及应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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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作为一种新兴刑事犯罪形式,计算机犯罪已经呈现出迅速蔓延的趋势,该类犯罪的很多证据都以数字形式通过计算机或网络存储和传输,从而出现了电子证据(Electronic Evidences)。电子证据是指以储存的电子化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电子物品或者电子记录。特别是在电子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电子证据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作为调整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法律也逐渐接受和使用了电子证据这一新型证据。有学者甚至提出,电子证据是信息世界的“证据之王”。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决定,将电子数据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这条规定最终确立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并列于其他证据形式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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