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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的扶持政策一览

所属图书:北京养老产业发展报告(2015)

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北京养老产业政策导向篇

一 养老产业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后,民间力量逐渐崛起,在国家《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出台后,民间力量在社会福利领域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养老领域,政府逐渐有意识、有目的、有规划地扶持民间力量,使之逐渐发展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自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宣告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开始,政府对养老事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升级,出台的政策也愈来愈密集,并且,扶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领域的力度也日渐增强(见表1)。

表1 养老机构产业政策的发展演变(自2000年起)

(一)初步重视,政策开始出台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宣告我国正式步入老龄社会,政府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给予高度关注,2000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号召全党和各级政府以及全社会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该决定提出了“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的发展目标。

(二)持续关注,政策陆续出台

2006年,《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出台,强调要将养老服务业作为老龄事业的发展重点;2008年,民政部颁布《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将居家养老作为破解我国养老服务难题的重要思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制定出“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方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初次提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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