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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DRG支付的经合组织国家公立医院资金拨付方式

所属图书:中国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制度改革研究

出版日期:2016-01




分报告三 公立医院筹资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公立医院筹资[1]机制是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与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本报告针对国内一些模糊不清的认识,简要地对国际经验予以总结,希望能对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有所启示。

卫生事业筹资方式和公立医院的资金来源

当今世界上成熟的卫生事业筹资方式包括三种:一般税收(或称一般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当然每种模式下或多或少都有个人付费)。实际上,很多国家是混合采用多种筹资方式的,只是某种方式占主导而已。采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国家,一般会辅以一般预算投入。从国际实践来看,英国和北欧国家以一般税收筹资为主,德国、法国、日本等国主要采用社会医疗保险,美国等少数国家主要采用商业保险。我国的卫生筹资可归入社会保险模式。通过一般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筹资统称为公共筹资。经合组织国家2011年的卫生事业支出中,公共筹资平均占到了73%,美国也占到了近48%(OECD,2013)。

公立医院是很多国家用来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织方式。所谓公立医院,其定义就是政府举办的医院,它有义务执行政府公共政策。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更多的限定。公立医院的运行需要资金支持,它的资金来源不外乎卫生事业筹资的几种来源:一般税收,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再加上个人自付。一般来说,公立医院的主要资金来源取决于一个国家占主导地位的卫生事业筹资形式。

公立医院筹资和支付方式的国际经验

(一)服务定价和支付方式——而非筹资来源——是影响公立医院运营的关键

对于公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