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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整体的财务报表

所属图书:中国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制度改革研究

出版日期:2016-01




案例报告三 日本公立医院的历史及医师薪酬

日本公立医院的概况

日本的“医院”是指医生或者牙科医生为公众或者特定群体进行医疗的场所,该场所需要具备能够容纳20人以上的住院设施。那些没有住院设施或不足19个病床的医疗机构被定义为“诊所”(《日本医疗法》第一条第五款)。如表1所示,截至2012年10月,日本有8565家医院和100152家诊所。

表1 按经营主体划分的医疗机构的数量和病床数

续表

在日本,由地方政府开设的医院称为公立医院(地方政府医院)。大部分医院是作为普通地方政府(都道府县、市町村)的行政机构开设的。与此同时,也存在由几个地方政府共同设置一个业务组合(称为“特别地方政府”)来进行运营的医院。此外,还有根据2003年实施的《地方独立行政法人法》设立的作为独立行政法人进行运营的医院。

日本医疗机构的特征是存在多种多样的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有国立[1]、公立、日本红十字会[2]、济生会[3]和厚生联[4]等公共医疗机构[5],也有全国社会保险协会联合会[6]等社会保险团体,还有公益法人、医疗法人[7]、公司[8]和个人等。所有医院当中,数量最多的是医疗法人,共计5709家(占所有医院的66.7%),位于第二位的是公立医院(都道府县、市町村、地方独立行政法人),共计962家(占所有医院的11.3%)。

虽然公立医院在所有医院数量中只占11.3%,但其作用不可小觑。如表2所示,根据日本地方政府医院委员会的调查,公立医院在各类医疗机构中的比例,分别占到全日急救中心总数256家的36%(93家)、全日儿童急救医疗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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