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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治污保洁工程重点工程项目表(深圳部分)

所属图书:深圳经济发展报告(2008)

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2007~2008年深圳市生态市建设回顾及展望

2006年12月26日,深圳市政府印发实施《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2007年1月9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发\[2007\]1号”文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这两个文件标志着从2007年开始深圳正式步入全面建设生态城市和生态文明的道路。2007年深圳生态市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多数规划指标值与规划年限目标的距离缩小,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90%以上工程任务按年度计划完成,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生态市建设开局良好。

一 2007年深圳生态市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生态市建设规划指标值全面提高

深圳市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包含了经济社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三个部分的23项规划指标。此外,根据节能减排要求,增加了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以及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两项附加指标,构成23(+2)项指标体系。

以2006年为基准年,根据生态市考核条件与标准中的23(+2)项指标,深圳市仅有4项指标达到生态市要求,未达标指标共21项;2007年,深圳市在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三个方面发展迅速,2007年现状值与规划年限目标(2010年)的差距缩小,在已有统计结果的10项指标中,8项指标有所提高,其中4项指标值,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0%,环境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361天,环保投资占GDP比重达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22.8%,已经提前达到2010年规划年限目标。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

尤其突出的是,2007年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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