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28周年。回顾从深圳特区建立伊始就与香港开展的深港合作,其发展历程不但在时间上几乎与改革开放同步推进,而且在内容上也涉及改革与开放的各个领域,较好地体现了以开放带改革、以改革促开放的发展路径,有力地推动了深港两地的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深港合作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缩影和成功篇章。本文在综合归纳深圳与香港两地合作的发展历程之后,从中国改革开放、东亚发展模式两个方面对深港合作进行总体评述。
一 深港合作发展历程
深港合作涉及深港两地在经济、社会、文化、人员往来、跨境建设与城市管理等各个方面,其中经济合作是深港合作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动力。概括起来说,深港经济合作是在“一国两制”模式下,通过深港两地比较利益引导,以香港产业北移深圳为主要方式和动力,从而把香港的资本、市场和管理的优势与深圳的区位、政策和成本的优势结合起来,进而形成深港两地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区域型经济合作。
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深港经济合作,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和逐步深化,大体上经历了快速发展、相对停滞和全面推进三个发展阶段,[1]形成产业合作、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运行机制与政策协同三大重点的合作内容。可以说,深港经济合作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正是产业层面、城市功能层面与制度层面三大内容不断扩展与逐渐深化的过程。
1.深港合作主要集中在产业层面,贸易、投资、消费等经济活动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