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对广州市大部制改革的反思
一 广州市大部门改革的成功经验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原有的分门别类式城市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广州市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职能与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可以更好地落实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效能。总的来看,2009年的广州市大部制改革具有以下两个最突出的优点。
(一)较好整合了城市管理职能
改革并非简单地把几个部门合并起来,而是通过优化部门职能,逐步地削减传统上过细的政府部门机构设置模式。例如,大林业对原市林业局和原市市政园林局的机构进行了有效整合,大水务则整合了原市水利局和原市市政园林局相应的涉水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职能交叉、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的现象。与此同时,广州市还相应地调整了市、区之间纵向政府关系,提高了行政效能。
大部制改革不仅整合了职能,也分离了部分职能,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组织放权。同时,改革强化和新增了公共服务职能,以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见表19-1)。
表19-1 广州市三个大部门强化的职能
表19-1 广州市三个大部门强化的职能-续表
(二)通过法制化手段固化大部门改革的成果
广州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条例、规定和细则巩固职能转变、明确权力与责任的边界,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范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改革的回潮。
在大城管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