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金融创新试验场的概念内涵
试验场是指以试验作为主要操作性质的区域。这里所说的试验场,与一般科学试验的试验场所不同,是指就一定社会性的改革举措而进行试验的地域。该地域是行政地域的概念,当某地域的条件基本符合试验内容需要而被选定时,该地域即被称为这一试验行为的试验场。从试验内容来看,通常不是指社会的全面改革,而是就某一领域,或者说是就某一社会系统甚至是子系统而进行的创新与改革。
金融创新试验场是一个综合概念,是以超前思维和创新意识,在一定地域,针对金融领域、金融体系而进行的改革创新的试验行为。其一是结构性补充与调整,也就是在总揽全局的前提下,就金融领域进行结构性的查缺补漏,解决系统结构上的缺失、不平衡或有所扭曲的问题。其二是制度性改革或突破,在金融机构、金融系统运行规则和制度上发现问题,找到体制僵化、陈旧、落后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提出并推行改革方案。同时,也应当充分关注、总结试验以往成功的经验和特殊的优势,在试验过程中加以结合、推广和提升,不仅有助于试验成功,也有利于使试验成果具有样板作用和推广价值。其三是金融运行方式的创新与改善。金融系统是动态运行的系统,金融产品、投融资技术或方法、市场调研与市场拓展、组织经营方式、风险防范机制等各个层面,既是相关互动的,也是各自具有特殊规律的,同时,国际上金融工具的变革方兴未艾,结合中国国情和试验地的地方特色,通过金融策略、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金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