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扶贫,是指包括人民团体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以农村贫困人口或贫困家庭为扶持对象,采取一系列的扶贫措施,帮助其脱贫脱困的过程。《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指出,加强规划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活跃在精准扶贫领域,且逐渐成为推动我国精准扶贫事业的重要生力军。
自201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确立以来,深圳市的扶贫济困工作蓬勃发展,尤其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扶贫经验,同时在近几年推动精准扶贫的实践中又不断呈现新的趋势和发展特点。
一 深圳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困的政策环境分析
(一)政策与社会环境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表现在: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