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图书:深圳医患纠纷仲裁研究
出版时间:2017年06月
任何事件的发生都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深圳医患纠纷仲裁制度的建立,根植于深圳仲裁制度的发展和解决医患纠纷的现实需要。
1.1 深圳医患纠纷现状
1.1.1 深圳市医疗机构及其接诊情况
1.1.1.1 深圳市医疗机构情况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截至2016年3月31日,深圳市批准设立医院158家,其中停业5家,实际开展执业活动153家,其中三甲医院10家,三级医院28家,二级以上医院52家,其余为一级或者未定级医院(如图1所示)。153家医院按照地域划分,情况如下:福田区28家,罗湖区29家,南山区15家,盐田区4家,宝安区23家,龙岗区31家,光明新区3家,坪山新区6家,龙华新区11家,大鹏新区3家(如图2所示)。
图1 深圳市医院等级数量情况
图2 深圳市医院各区分布情况
专科医院病床数31425张,综合医院病床数24361张(如图3所示)。
图3 深圳市医院床位数量情况
卫生技术人员共69233人,其中执业医师27834人,中医执业医师3452人,执业助理医师1173人,注册护士31717人,药剂人员3216人,影像技师1218人,卫生监督员623人(如图4所示)。
图4 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情况
卫生工作人员共8703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9233人,工勤人员10773人,管理人员4092人,其他技术人员2933人(如图5所示)。
图5 深圳市卫生工作人员数量情况
1.1.1.2 深圳市医疗机构接诊与医患纠纷情况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统计数据,在诊疗方面,2014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