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问题的提出
按照国际通行的产业分类概念,服务业是指所有从事服务活动,提供服务产品的行业。根据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服务业包括全部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由于深圳2010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仅占GDP的0.10%,其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少之又少,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故深圳的服务业数值几乎等同于第三产业值。统计表明,自2006年以来深圳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始终介于47.3%~53.5%区间;2011年1~9月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1.1%,与北京(76.30%)、广州(60.6%)、上海(57.3%)相比,明显偏低;与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目标中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有较大差距。如何看待这一现象,进而透过现象看本质,关系到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深圳质量的大政方针。作为政府统计部门掌管全市大量的统计数据,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为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 徘徊原因剖析
(一)消费及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严重滞后经济总量及人均GDP的增长
据统计,深圳GDP由2000年的2187.5亿元增至2010年的9581.5亿元,增长338.0%;而同期人均GDP则由32800元增至94296元,增长187.5%;城镇居民平均每月消费性支出由2000年的1358.89元/人增加到2010年的1900.55元/人,增长39.9%;居民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每人每月1742.14元增至2010年的2698.41元,增长54.9%。可见,无论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还是消费性支出增长均远远低于经济发展速度。
(二)家庭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对深圳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