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3.71平方公里,其功能包括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2008年11月24日,海关总署《关于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函》中指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要“充分利用保税港区这一政策平台,发挥其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入区发展,进一步提升广东开放型经济水平,为落实当前中央提出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方针作出贡献。”
深圳港毗邻港澳,背倚珠三角,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港口经济实力较强,既有建设保税港区的市场需求,也有发展保税港区的基础和潜力。在深圳建立保税港区,有利于增强深圳港的配套功能,将深圳港从“大港”建设为“强港”,加快推进物流产业发展,提升深圳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带动“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广东开放型经济的总体水平,更好地落实国家促进广东率先发展的战略部署;有利于推动深港两地产业合作,深化深港在全球运输服务体系中的分工合作关系,支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发展。
一 前海湾保税港区产业发展的条件
(一)深圳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深圳经过30年发展,总体实力进入国内大中城市前列。2008年深圳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806亿元;进出口总额3000亿美元,进出口总额长期处于国内城市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