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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速的地区比较

所属图书:中国广州农村发展报告(2010)

出版时间:2010年08月

广州农民收入的现状分析及增收途径拓展建议

一 广州农民收入的现状及特点

(一)广州农民收入的总体状况

1.2008年广州农民收入与消费现状

2008年,广州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9828元,同比增长14.1%,增幅连续三年超过两位数,高于全省全国平均增长水平;近三年来第二次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出1.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7年的2.61∶1下降到2008年的2.58∶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38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3%(见表1)。

表1 2008年广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构成

2008年广州农民收入的构成特点表现在:增势强劲的工资性收入拉动农民增收。第一,2008年工资性收入达到6240元,同比增长15.7%,比重占纯收入的63.5%,成为农民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第二,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成为农民收入第二大来源。2008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达到2111元,增幅达到6.3%,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比重21.5%。第三,农民自有的各类资产出租越来越普遍。农民通过出租自有住房、转让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权得到的租金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又一主要途径。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1075元,增幅达到15%,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9%。第四,转移性收入成为重要补充。2008年,全市农民在惠农政策中得到的转移性收入达到403元,增幅达到34.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1%。第五,农民生产投资积极性有所减弱。2008年,全市农村居民用于家庭经营生产的费用支出人均1038元,比上年下降14.65%,用于扩大再生产支出就更少。

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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