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与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形式,是做好“三农”工作、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是有效激发农村经济主体活力、实施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广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靶向精准施策,加强立法支撑,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分配制度,深化改革探索,健全激励机制,实现多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资产、多路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物质基础支撑。
一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态势
2020年,广东着力破解制约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设更高标准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充分激活蛰伏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潜能。在充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广东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经营体制的高质量实现形式,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总体上看,广东省农村集体及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主要呈现五个方面特点。
(一)村组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多
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村组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36271个,约占全国的1/12。其中经济联合社22934个,经济合作社213337个(见表1)。
(二)村组两级集体资产总量大
截至2019年底,全省村组两级集体资产9287.37亿元(加上深圳市的1951.07亿元,约占全国的15%),比2017年底增长21%。从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