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世界,发展问题与环境问题密不可分,区域的协调发展依附于区域的环境保护。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构想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省区的政府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区域合作问题,把环境保护确立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十大合作领域之一,并在实践层面上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自“9+2”政府共同举办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以来,“9+2”政府的环保部门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和《泛珠三角环保产业合作协议》,编制完成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工作大纲)》和《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并在原有珠江流域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推动组建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此外,正式启动了珠江流域环境整治的区域合作,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区环保部门在贵阳市召开了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讨会,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六省区环保部门已达成共识,联合有关部门着手组织编制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泛珠三角区域”之概念源于珠江水系的水域空间,是由珠江流域这一自然水系空间拓展而成的一个社会经济合作区域。同时,水这一环境介质客观上也是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跨行政边界相互影响最为强烈的环境介质。水环境保护自然成为是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合作的主体内容。本专题重点剖析2004年泛珠三角区域的水污染负荷与水污染治理情况,概要评价2004年珠江水系水环境状况,分析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