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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剧种城市、乡村、海外演出场次比较

所属图书:山海之间

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空间·场合·形态——粤剧在城市、乡村和海外唐人街的基本生存格局

——粤剧在城市、乡村和海外唐人街的基本生存格局

一 演剧空间、演剧场合与演剧形态

任何戏剧都离不开在一定的空间场所里演员的表演和观众的观看。如果说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绘画是颜料的艺术,电影是胶片的艺术,那么,戏剧就是真人表演与观众现场交流的艺术。任何演剧都是在一定的空间与场合里进行的。关于演出场合,香港学者陈守仁曾有过精彩的讨论。他认为,演出场合由六个元素构成:“演出地点之环境;演出场地之物质结构;演出者与观众之划分;在演出进行中之其他活动;观众的口味及期望;观众的行为模式。”他指出:“‘场合元素’往往影响演出的风格、概念、习惯及行为。这些影响包括速度、演出长度、音量及演出动作等各方面。”[1]他还认为:“神功场合”是戏曲的“原本场合”(native context),剧院和音乐厅则是戏曲的“移换场合”(adapted context)。因此,要了解一个剧种的传统演出形态,必须从它的“原本场合”即“神功场合”出发[2]

新加坡学者容世诚在《戏曲人类学初探——仪式、剧场与社群》里发展了陈守仁关于“演出场合”的概念,在陈氏六元素的基础上,增加了“演出目的与功能”一项。在他的仪式戏剧研究中,“特别注意演出场地、仪式目的、剧目意义及其演出方式的交互关系”[3]。他对“程式/即兴、口语/书写”两组概念间辩证关系的探讨,亦深得李亦园先生的赞赏[4]

此外,日本学者田仲一成对中国农村祭祀戏剧及其演剧功能和演剧形态的研究,一反中国传统戏曲史以城市戏剧和文人戏剧为核心的角度,从农村戏剧出发重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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