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省域政府财政能力
政府财政能力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财税激励,能对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因此,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出其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能力,是影响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本部分通过构建省域政府财政能力指标体系,从财政汲取能力、财政供给能力、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方面对政府财政能力进行分析和对比,总结政府财政能力的差异和特征。在此基础上,后续将对影响绿色金融发展的因素进行相关性研究,为地方绿色金融发展的评估和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理论支撑。
为更好地反映政府财政能力的综合性,本报告引用辛冲冲的观点,将政府财政能力定义为,在政府管辖区域内,凭借公权力并依法定税率、税基汲取合理有效的公共资源,提供符合辖区居民需要的有效公共品,既能够保持资源投入、供给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大体平衡,也能够在不影响代际公平的条件下,维持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状态,以满足地方政府长期履行财政责任,从而有效实现政府职能目标的综合能力[1]。
政府财政能力可以细化为三部分,即财政汲取能力、财政供给能力与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财政汲取能力:展示地方政府如何汲取有效的公共资源,不仅要能够满足辖区的公共需要,又不至于对辖区企业和居民产生过重的税费负担,也要能够保障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福利的提升。
财政供给能力:反映地方政府如何有效回应辖区居民的公共需求,提供更加合意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