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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前后陈氏宗族族产拥有情况对比

所属图书:中国农村调查(总第8卷·村庄类第7卷·华南区域第7卷)

出版时间:2017年11月

下镇村陈氏宗族的经济形态与实态

传统时期,下镇村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自然村落,地狭人稠,人均耕地有限,大部分族人生活贫困。在下镇村,宗族和房支拥有相当数量的公田、公山、祖业、店铺等,这些共有财产构成了宗族的经济基础。陈氏族人以家户为单位占有土地和财产,进行生产、分配、消费、交换等经济活动,但这些活动受到宗族和房支的制约。清朝后期至民国初期,东江水运兴起,部分族人开始经商、做工,在务农之外开辟了一条新的谋生之路。

第一节 经济形态概况

下镇村地处山间小盆地,耕地面积狭小。至1949年,全村的耕地只有1000亩左右,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8亩。除了部分富裕族人外,其他族人都是从事极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因此,除了水圳、水坝、沟渠、晒场需要房族负责外,其他生产活动个体家户即可完成。

一 土地占有

下镇因地处粤北山区,田地面积十分狭小,适宜耕种的面积就更小。下镇陈氏先祖落居后,秉承“日则钱谷,夜则诗书”的祖训,从经营土地开始逐步的生存、发展。

(一)土地来源

在陈氏落居之前,当地已经有人居住,陈氏开基祖只身一人来到林寨时,没有田,后来外出经商,晚年回村,才逐步买田置地。据老人讲,陈氏开基祖最早的土地来自继承。当时谢家财主女儿嫁给了开基祖,财主死后的财产、土地便为开基祖所有,但是具体土地的数目不得而知,约有40亩。陈氏先祖在此基础上不断经营,后来通过开垦荒地和改造水浸地,土地面积不断增加。至第五世祖时,下镇陈氏族人开始科举有成,财富逐步增加,逐步开始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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