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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市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平均每村集体收入对比

所属图书:广州农村发展报告(2016)

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广州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2015年,广州市以大幅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贯彻落实精准扶贫为主要任务,着力激活相对贫困地区发展动力,大力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多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地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整体水平的提高。但是,由于较大部分贫困人群自身严重缺乏“造血功能”,致贫的主客观因素依然存在,抗风险能力弱,持续增收乏力,极易出现返贫现象。

一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据全市450户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家庭贫困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广州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726.60元,比上年增长14.8%,增速比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快5.4个百分点。总量低于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6596.50元,是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的65.9%。其中,贫困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47.60元,比上年增长17.4%,拥有贫困村最多的从化和增城两区贫困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649.91元和9774.01元。

(二)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2015年,广州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构成由上年的62.7∶15.8∶2.7∶18.8变为61.6∶14.9∶2.3∶21.2,人均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比重分别减少1.1个、0.9个和0.4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比重增加2.4个百分点(见表1)。

(三)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表1 广州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变化情况

各地在精准扶贫中,对自身具有“造血”功能的贫困户,加强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岗位,增加劳动力收入;部分贫困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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