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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各区学前教育资助规定

所属图书:广州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

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广州教育救助现状及对策分析

接受教育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然而,由于家庭经济水平低、自身残疾等多种因素,部分贫困家庭的适龄学生产生辍学的现象。因此,为保障我国公民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有必要对贫困人口实施教育救助。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一直都非常重视教育救助的问题,在各类重要会议和发展规划中均有提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十八届五中全会则强调要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全覆盖。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视为战略目标之一。2013年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中提出“提高学生资助水平”是教育扶贫工程五大任务之一。2015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提出要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从广州来看,广州的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连续27年地区生产总值居国内城市第三位。且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42955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63元,分别是2000年的3.08倍、2.95倍,实现较快增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发展较快与居民生活水平较高的广州,截至2015年7月,低保(含城乡)人员为36447户,共计75497人;低收入人员(含城乡)7170户,共计19915人;孤儿3000人;政府供养人员900人及城镇“三无”人员,总计约为10万人。广州如何对其中有教育需求的困难人群实施救助是摆在政府面前的重要议题之一,亦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为了更好地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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