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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所属图书:番禺文化发展战略基础研究

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调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的会员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号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或简称“非遗”),确保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尊重,在地方、国家和国际层面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及确保其相互欣赏的意识,以及开展国际合作和提供国际援助。《公约》在2006年正式生效,为各国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规提供了国际性的法律依据。

中国不仅积极推动《公约》的通过,亦积极推动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批准《公约》的决定。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随着《公约》的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06年9月14日挂牌成立,承担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具体工作,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组织全国范围普查工作的开展;指导保护计划的实施;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和人才培训等工作职能。2006年和2008年,国务院陆续公布第一、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于是年6月实施。非遗法的出台,将政府保护非遗上升为法律责任。

为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6年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挂牌成立,并于是年公布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2月13日,广州市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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