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人们利用某种物品的使用价值或某种劳务而满足某种需要的活动。亚当·斯密有一个著名的论断:“消费是所有生产的唯一目的。”[1]凯恩斯又进一步强调:“消费——重复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唯一目标和对象。”[2]消费分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生产消费与个人消费的区别在于:后者把产品当作活的个人的生活资料来消费,而前者把产品当作劳动即活的个人发挥作用的劳动力的生活资料来消费。因此,个人消费的产物是消费者本身,生产消费的结果是与消费者不同的产品。”[3]中产阶层的消费属于个人生活消费的范畴,由于其社会阶层的特性,早已超出了“消费是收入的函数”的一般制约,多少表现出了凡勃伦所认为的“炫耀性消费”的特质,或如杜森贝里把个人的效用看作其相对收入的函数。中产阶层的消费甚至更多的是一种符号性的象征,布迪厄(Bourdieu)将“文化资本”(人们受教育的程度和文化艺术修养的水平)作为一种“品味”存在,认为它是构成阶层消费的亚文化和消费生活方式的核心,是人们的社会地位得以区分的符号和象征。[4]
消费水平是与消费倾向密切相关的,消费倾向反映了人们对收入在消费与储蓄的分割,收入中的多少用于消费,多少用于储蓄,也就体现了人们当期的消费水平的高低。本章主要通过分析珠江三角洲富裕起来的新中产阶层在消费水平和消费倾向方面的现实状态和历时变动,研究和揭示这一阶层在满足了基本生存需要的条件下所表现出来的与众不同的消费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