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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近10年社会福利相关项目支出水平表

所属图书: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

出版时间:2011年09月

香港老年群体的社会支持系统

香港老年社会福利的制度化建设始于1965年,以香港第一份社会福利白皮书——《社会福利工作之目标与政策》的发表为标志。此后,香港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社会保障的基干问题报告书》(1967)、“公共援助计划”(1970年推出,1993年改称“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香港福利未来发展计划》白皮书(1973)、《社会保障——为最不能自助者提供帮助》绿皮书(1977)、《进入八十年代的社会福利白皮书》(1979)、《雇佣条例》(1968)、《职业退休计划条例》(1992)、“老年退休金咨询计划”(1994)、《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1995)等一系列与老年社会福利有关的制度或计划,从而为香港现代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制定一系列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的同时,香港职业退休金计划、公务员退休计划、“安老服务”计划等一系列老年社会福利项目也得以实施。2000年12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实施,标志着香港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老年社会福利体系,即形成了老年社会福利的“香港模式”。

第一节 香港模式的基本框架

这里所说的老年社会福利是广义上的老年社会福利。从理论层面上讲,它是指社会为满足老年人物质或精神生活需要而提供一切资源保障与服务支持;从操作层面上讲,它包括养老保险、老年救助和老年福利服务三大子系统。

香港养老保险制度由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职业退休计划、公务员退休计划、其他退休计划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计划组成。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该计划于1995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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