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2018年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实现了全面减税与税制完善的有机结合,在多方面具有突破性意义,对中国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深远影响逐步显现,也为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尽管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可圈可点,亮点纷呈,但只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在实施过程中,在税制模式、综合所得范围、税率结构、优惠政策等方面仍存在可优化空间。这就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个人所得税税制不断予以改革完善,从而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税制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迫切需要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作为各项政策改革和调整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2035年目标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2050年目标。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国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促进收入分配格局的优化,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税收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