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闻屡见报端。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4月22日对外公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司法审判工作的主要数据,全国法院判处未成年人罪犯1.2万人,同比增长77.67%,占罪犯总数的3.12%,占比增加1.12个百分点,重刑率为8.5%。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其实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公、检、法、司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惩防并重和标本兼治,还需要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预防教育等综合治理工作。广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走在全国前列。1998年,广东省最早开始在阳江市中小学校探索设立法制副校长制度。2006年,团广东省委在全国率先出台《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13年,团广东省委实施“阳光行动——广东省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针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等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预防犯罪和服务管理工作。2015年,广州市大力推广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服务站(青年地带)。近年来,团广州市委进一步深度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打造“维护青少年权益岗”“12355热线”“广州市未成年人网络生态治理基地”等品牌和工作阵地,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层实践。2022年,在省人大社会委的指导下,团广东省委正式将《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修订工作提上日程,历经实地调研、多次修订改稿会、立法风险评估会、多轮征求意见等严密的修订立法程序,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