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拟定的横琴离岸金融业务创新的思路与政策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其主体应为金融政策的创新和金融监管的“松绑”,虽然税收政策只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配套组成,税务部门能发挥的作用领域也是有限的,但意义十分关键,尤其是国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职能部门之一,承担税收政策的研究、分析与执行,在积极配合横琴新区离岸金融业务创新发展过程中,必须履行好对离岸金融业务的税收政策支持和税收监管。
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为原则,鼓励金融创新与完善金融监管相结合的思路,以横琴新区为合作平台,加强粤港澳金融市场合作,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资源在区域内合理配置,实现粤港澳三地金融业优势互补,通过若干年努力把横琴新区打造成崭新的金融高地,并允许横琴新区内金融机构开展外币离岸业务,开展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以及信托基金试点等已被相关部门列入了横琴新区的金融创新之一。结合上述原则和思路,立足国税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学欧洲离岸美元、不学香港离岸人民币,不与深圳、上海等金融市场争锋,结合国税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剔除税收扶持作用不大的外币找换店、货币自由流通等金融创新业务外,从内外分离型离岸业务的角度出发,珠海市国税局具体提出横琴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两点创新设计,并提出了一系列配套税收政策建议。
一 横琴新区离岸金融业务创新设计
(一)对接香港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离岸银行业务
1.香港国际金融市场基本情况
香港的人民币离岸业务自2004年开展以来发展迅猛,已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