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市民对交通秩序及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工作的评价,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年6月进行了民调。调查以分层随机抽样方式,通过电话访问了1000位广州市民。根据12个区(县级市)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配额细化到广州市区(县级市)一层,样本分布评估也以区(县级市)一层为准,总样本为1000位年龄在16岁以上、65岁以下的广州市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建立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为准,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区(县级市)、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州市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选择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报告将12个区(县级市)划分为“中心城区”、“周边城区”和“外围城区”三类。“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四个区;“周边城区”包括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萝岗区四个区;“外围城区”包括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四个区(县级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