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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主体在管理过程中的消极行为倾向

所属图书:2007年:中国广州城市建设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2007年04月

广州市出租屋管理服务模式创新研究

出租屋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01年开始,广州市成立“街(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逐步确立“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各家参与、统一管理”的出租屋管理模式。新的管理模式实行6年来,广州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务逐步规范化,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一方面,随着广州市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实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广州市仍然面临着流动人员激增、“城中村”问题日盛、出租屋达标率低等问题和压力。因此,我们有必要从理论到实际,对广州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务模式进行剖析和创新,使广州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 出租屋管理与服务的基本理念

(1)出租屋管理工作的目的是通过规范房屋出租行为来管理流动人员,“看似管屋,实则管人”,这是由广州市当前流动人员问题严峻的现实决定的,这种情况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2)出租屋管理与服务并重是工作的努力方向,但近年应当将管理工作放在首位。但所有的管理工作必须首先考虑方便管理对象,即人性化管理。

(3)出租屋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防范,即社会治安和居住安全,而工作的着眼点就是收集并掌握全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出租屋相关信息和流动人员的信息。

(4)出租屋管理与服务工作应当充分调动和发挥屋主和租户的积极性,尽量使其能够主动配合管理甚至自我管理。

(5)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出管中心”)是出租屋管理与服务的枢纽和平台,参与流动人员管理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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