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满足城市建设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根据建设部《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建监[1997]24号)文件关于“要求有一定建设规模,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中心城市逐步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精神,1997年5月成立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998年12月成立了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标志着广州地区有形建筑市场初步形成。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其配套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以及几年来广州地区招投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需要,2003年省、市交易中心合并,成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地区统一规范和谐有形建筑市场的大框架已基本形成。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交易的工程量,由1998年完成的439项、交易额120亿元,增至2005年完成的3135项、交易额725亿元,2006年达到2850项、交易额800亿元。有形建筑市场增大了建设工程交易的透明度,加强了对交易过程的监管,在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保障城市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市场的发育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规避招标、形式化招标、不公平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到冲击。如何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城市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深化场地、信息和窗口功能的建设,为规范招标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建立“三公”和诚实信用交易平台提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