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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对内地出口的货物

所属图书:澳门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08~2009)

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澳门与中国内地经贸关系发展概况

澳门回归中国近十年以来,与中国内地的经贸关系日益密切,经贸合作在货物贸易、直接投资和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澳门也为发展内地与葡萄牙语国家和欧盟等区域的经贸关系提供了平台。本文分析澳门与内地经贸合作的发展状况,研讨澳门在发展内地与其他国家地区经贸关系中的作用。

一 简要的历史回顾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此时期,中国内地基本处于封闭状态。1951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澳葡当局追随美国对中国实施禁运。内地与澳门只是通过澳门南光贸易公司进行有限的货物贸易,为澳门居民提供粮油食品、土畜产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到1972年澳门从内地进口2亿多澳门元,占其进口总额的1/3。[1]

第二阶段,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到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此时期,随着内地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日益密切,澳门人也开始到内地投资。到1999年,澳门与内地的贸易金额已经超过澳门对外贸易总值的1/5。

第三阶段,从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到2003年。商务部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汉语简称为《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或《紧贸安排》;英语全称为“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简称“CEPA”)。此期间,2001年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一阶段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发展更加迅速,澳门与内地的贸易总量从占澳门对外贸易总值的20%上升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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