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城乡二元体制下,原村庄被周边城市化地区包围而形成的一种特殊地域。由于城中村现象隐含着一系列深刻的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城中村问题的讨论成为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各界的热点话题,改造城中村也普遍成为快速城市化地区城市政府着力推进的主要工作之一。如何与社区转型相结合,协调各主要群体的利益关系,激发各参与改造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城中村改造的有序开展是近期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 广州城中村改造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后,广州市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空间迅速拓展,农村土地的价值迅速提升。村民看到了土地的巨大价值,纷纷洗脚上田,从事各种各样的非农活动,并迅速积累了财富,为日后的开发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而此时的城市政府采取放权让利的政策,放宽了对村民开发土地的限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保障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建设住房的同时,在巨大的非农建设经济利益前提下,政府征用村民土地日益困难,1993年2月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征地留用”政策,即政府征用村民农业用地的同时保留了一部分土地用于农村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进一步激发了村民和村集体的“种房”行为[1],一栋栋见缝插针的建筑拔地而起,很大程度上直接促成了之后被称为“城市毒瘤”的“城中村”的形成。由于城中村现象迅速蔓延,其存在所带来的一系列愈演愈烈的阻碍城市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问题,使得进入新世纪以来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