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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职能划分表

所属图书:中国广州城市建设发展报告(2009)

出版时间:2009年12月

和谐社区建设背景下物业管理与社区共同治理问题研究

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把“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要求,提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9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便民消费”作为积极扩大内需和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和谐社区建设已经被提升为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议题。和谐社区要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以什么样的载体和机制来弥补传统社会整合机制式微后所形成的空白点。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以及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加速,我国城市政府职能正逐步发生转变,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与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共同在场。特别是随着住宅物业的进一步市场化和社区化,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得到了快速发展,据统计,1997年我国城市只有7000家物业企业,2008年快速发展到将近40000家。物业管理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颇具规模的新的行业,发展势头迅猛。在城市房地产市场中,有60%左右是住宅,住宅小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生存的重要空间。因此,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中,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成为继社区居委会之后的又一支重要的社会管理力量,其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目前充当了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载体,完善的物业管理能够成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新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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