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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财政集中度一览表

所属图书: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08)

出版时间:2008年08月

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机制创新报告

新中国彩票业是实行改革开放的产物,彩票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深圳市福利彩票自1987年12月27日首发以来[1],20年间共发行福利彩票62.1亿元,筹集公益金9.3亿元,其中,定向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社会福利事业7.9亿元,上缴财政支持其他公益事业8.8亿元,资助社会福利设施项目已达486个,在福利彩票销售系统内安排就业人员达1429人。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福彩公益金”)从1987年的15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122616万元,成为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资金支柱,成为推进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提高全社会福利水平、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 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机制的成功经验

按照机制适应职能的总体思路,选择运行过程这个角度,把管理机制划分为筹集机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反馈机制。遵循管理机制变迁的历史联系,以问题为导向,将中国福彩公益金管理机制的历史脉络梳理如下。

(一)筹集机制:提取比例逐渐与国际接轨,财政集中度从零到完全集中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包括两个过程:一是公益金的提取,二是公益金的集中。

1.关于公益金的提取

1989年2月,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募委”)制定《发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试行办法》,将公益金提取比例确定为50%;1988年民政部将即开型福利彩票的公益金提取比例下调为45%;1989年又下调为40%;1990年中募委将面值为1元和2元的奖券公益金提取比例调整到30%;1994年12月民政部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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