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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007年深圳殡葬管理考核分值结构变化表

所属图书: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08)

出版时间:2008年08月

深圳市殡葬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殡葬改革是党和国家历来倡导和推广的一项重大社会变革,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先锋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减轻群众负担和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渠道。深圳市从1997年开始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创造两项位居全国前列的纪录:一是已连续十年保持100%的火化率;二是法条精细,力度大,五项领先。深圳连续四年获得广东省殡葬管理考核第一,并获得广东省“十五”期间考核总评分第一。

一 深圳市殡葬改革现状

1996年以前,深圳市殡葬状况存在严重的“一低两乱”,火化率徘徊在3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处乱埋乱葬,殡葬管理一度比较混乱。1996年10月深圳市委二届四次会议把殡葬改革列入精神文明规划,把治理“一低两乱”列为近期目标。11年来,深圳市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坚持殡葬服务的社会公益性质,积极推进以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殡葬改革,攻坚克难,在实践中科学调整改革目标,把目标逐渐锁定在“管办分离、依法监管、强化执法、规范服务”上,努力打造“阳光殡葬、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的服务品牌,为建设现代化的殡葬事业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火葬场1处、殡仪馆1家(系国家一级殡仪馆),殡仪服务单位3个;公墓24家,其中经营性公墓5家,公益性墓园19个;骨灰楼13栋,深埋绿化地126处。

(一)殡葬立法“五条硬杠、五项领先”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1月11日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1],该部法规体现了政府(民政部门)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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